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陈政宏律师的网站
文章分类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
刑事案例解读:女子酒后盗窃朋友钱财被判刑

分类:案例集锦    时间:(2021-05-11 15:05)    点击:109
  女子李某与朋友去饭店喝酒吃饭,趁同桌吃饭的张某不备,从其手包内窃取4700元现金并予以藏匿,后被当场抓获。丽水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拘役四个月,缓刑六个月。

  李某的朋友请其去丽水某饭店吃饭,同桌吃饭的有被害人张某等五人,大家边喝酒边聊天,李某喝了大约半斤白酒。据李某交代,喝着喝着酒,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就坐到张某边上了,向张某敬酒,又喝了一会儿酒,李某趁张某打电话时,拿起张某放在凳子上的包,打开包,从里面拿出一沓钱,别在其后腰处,又把张某的包放回凳子上。这一切都被坐在李某对面的马某看到,马某当时就问李某从张某包拿什么了,李某说没拿什么。张某发现包里钱少了,后报警,李某被抓获,当场从其后腰处起获现金4700元。

  在法院开庭审理前,被害人张某向法院出具了谅解书,表示与李某平时关系不错,都是朋友,这次喝了酒,做了错事,其表示已对李某谅解,不再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。法院经审理认为,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,依法应予惩处,鉴于被告人李某能够如实供述罪行,取得被害人谅解,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。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陈政宏律师提供“刑事辩护  合同纠纷  取保候审  人身损害  债权债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政宏律师,陈政宏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陈政宏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02460480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陈政宏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丽水律师 | 丽水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陈政宏律师主页,您是第20922位访客